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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报 l 王进军:《指导意见》给煤炭企业带来三大利好

发布时间:2020/03/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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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如下

《关于加快煤矿智能化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的发布,与煤炭市场对先进装备、技术及成套解决方案的需求相契合,与国家、行业对安全、高效、绿色、智能的高质量发展要求相契合。

对于煤炭企业而言,有三方面利好:

一是市场利好。煤矿智能化全面加速发展为煤机装备带来新的、更大的需求。

二是技术利好。一些煤炭企业近年来在智能化技术开发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智能化的市场需求有利于技术成果市场转化。

三是政策利好。各级政府和行业会随着《指导意见》的发布出台一系列引导政策,将在资金、项目上给予更大更多支持。

《指导意见》对智能化矿山投资水平及未来投资趋势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从煤炭行业层面来看

《指导意见》的覆盖面非常广。既要加快现有煤矿的智能化改造,又要提升新建煤矿智能化水平,以2035年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为最终目标,涉及所有生产矿井和新建矿井。

具体到煤矿层面来看

《指导意见》提出要实现煤矿开拓、采掘、运输、通风、洗选以及安全保障、经营管理等过程的智能化运行。从煤矿垂直角度分析,煤矿智能化既需要覆盖现有矿井及新建矿井,又要覆盖煤矿的各个环节。从设备角度分析,宁夏天地奔牛公司的刮板输送机只是井下工作面生产系统中的一种装备,还需要其他的设备、系统在智能化方面得以提升改进,如液压支架、采煤机、皮带机、安全系统等。智能化将从工作面扩展到矿井,从矿井扩展到智慧矿山。

从煤矿智能化发展层面来看

一是需要智能系统基站、远端控制平台等基础建设;二是需要煤机等装备智能化改造或购置;三是需要交互式信息平台、数据分析系统平台等软硬件建设;四是需要各子(分)控制系统和控制技术的相互衔接与融合,如综采的子系统、综掘的子系统、安全的子系统、提升的子系统等融合形成整个矿山的智能化成套控制系统。

我认为,实现《指导意见》提出的煤矿智能化目标,投入和投资是巨大的。

关于煤矿智能化建设,煤炭企业的内生动力主要体现在四方面:一是智能化可促进煤矿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二是智能化建设可使设备故障停机率降低,如采煤高度自动化、自主化以及超前预知的主动性故障诊断等,可增强设备可靠性和故障维护便利性;三是可通过机械化、电气化和信息化等手段提高人均工效;四是可提高回采率和资源利用率。基于煤层赋存条件的自适应感知控制等智能化技术将使煤炭开采更精准,资源浪费更少。